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阴市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文单位: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级别: 区县级

发布日期:2021-02-24

截至日期: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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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无锡市-江阴市

各镇(街道)经发局,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鼓励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支持企业大规模应用先进技术装备,提升产业层次和企业竞争力,根据《中共江阴市委江阴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产业强市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澄委发〔2020〕37号)、《江阴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实施细则》(澄工信发〔2020〕46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阴市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车船及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及器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项目,鼓励支持传统产业转型提升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医疗物资产能提升项目。

二、支持方式

1.新兴产业领域项目。根据评审结果分档补助,最高按照经审计的技术设备投资额(不含税)的10%进行补助,单个企业及单个项目累计补助资金最高1000万元。

2.传统产业转型提升项目。最高按照经审计的技术设备投资额(不含税)的5%进行补助,单个企业及单个项目累计补助资金最高500万元。

3.疫情防控企业医疗物资项目。最高按照经审计的技术设备投资额(不含税)的10%进行补助,单个企业及单个项目累计补助资金最高500万元。

以上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地方贡献额。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含靖江园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不含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企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纳税;企业当年无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无严重失信和违法记录,最近一次资源利用绩效评价未评定为D类;申报企业同意配合市工信局、财政局等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2.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省级产业政策和江阴市产业规划支持方向,并经项目审批部门备案或核准。申报项目不得与本市其他资金项目重复,不重复计算投资额及发票。

——我市鼓励发展的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车船及高端装备、生物医药及器械等新兴产业领域项目(具体范围见附件1),当年完成技术装备投资500万元(含税价)以上;

——冶金、纺织、化工、轻工等传统产业项目(不含光伏和风力发电类项目),当年完成技术装备投资800万元(含税价)以上;

——列入国家、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生产企业,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而新增设备生产防护服、口罩、消毒机、消杀用品、医疗器械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当年完成技术设备投资200万元(含税价)以上。

3.申报设备为企业在项目建设中购置并通过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会计科目核算的生产设备(含工具器具、检测仪器、自制设备、非淘汰二手设备和以融资租赁等新型融资方式购置的设备,不含办公、电梯、汽车、铲车、叉车等生活生产配套设备,光伏、风力等发电设备,水电气等公用设施、环保设施),且已安装调试到位。购置设备原则上须在我市区域范围内安装使用。

4.申报技术设备发票时间为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发票时间须在核准或备案日期以后(疫情防控医疗物资项目除外)。国产设备投资额依据设备增值税发票审定,进口设备投资额依据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审定;自制设备投资额依据外购配套部件发票审定;二手设备投资额依据正规发票审定;以融资租赁等新型融资方式新增的设备按企业2020年支付的融资租赁费金额审定,并附原始设备购置发票、融资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2020年前已购置设备再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不予认定。

四、申报要求

1.申报程序。

(1)网络申报。项目按属地原则上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登录“江阴市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服务平台”(下称“申报平台”,网址http://221.228.70.22:9090/egrantweb/),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电子附件材料(上传的各类证明材料需用原件扫描或拍摄,确保清晰可辨)。企业首次登录平台要先注册,已注册的企业登录后需更新企业信息再选择相应项目类别填写。

(2)受理审核。各镇(街)、开放园区的经发、财政部门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网络受理和初审,初审通过后再提交市工信局最终审核。审核通过后,各申报企业从申报系统下载带有申报编号和条形码的PDF格式的专项资金申请书,并用A4纸双面打印、盖章、签字后按序装订成册(胶装一份,相应电子文档材料同时报送)。

(3)行文上报。各镇(街)、开放园区对各申报项目纸质材料审核汇总后,统一行文上报至市工信局投资科,并附项目申报材料和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3)。

2.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2021年3月19日下午5︰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下午5︰00。

3.其他事项。本通知的文本及各类政策可在江阴市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服务平台或江阴市工信局网站(http://www.jiangyin.gov.cn/gxj/)查询和下载。

五、申报材料

1.带有申报编号和条形码的2021年度江阴市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登录申报平台在线填写提交,市工信局网上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

2.单位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项目备案或核准等文件复印件。

4.新兴产业领域项目界定申报表(详见附件2,传统产业项目、保障防疫物资生产项目无需提供该表)。

5.项目2020年购置设备、技术和软件发票复印件(融资租赁设备附租赁费发票、原始设备购置发票和融资租赁合同),按开票日期先后顺序排序,复印件与申报平台的设备清单一一对应。

6.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项目需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备案)证、药品注册证书、消杀产品证书等证明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组织。各地要加大项目组织力度,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和优秀项目。

(二)严格规范程序。各地要严格执行申报项目推荐程序,科学公正地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程序公正、公平和操作过程规范。

(三)严禁弄虚作假。各地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不得推荐,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获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投资管理科     吕英    电话:8686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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