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
政策级别: 省级
发布日期:2021-02-07
截至日期:2021-03-26
政策指标 | 指标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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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江苏省 |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 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 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2021年度省 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将坚持“四个面向”,加强“从 0到1”的原始创新研究,加快制约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领域的 基础科学问题突破,推进顶尖科学家和青年优秀人才培养,全面 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为江苏切实担负起“争当表率、争做 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提供强大源头支撑。 江 苏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江苏省 财政厅 文件 苏科资发〔2021〕39号
一、支持重点与申报条件 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按照前沿引领技 术基础研究专项、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和面上项目三类组织申 报。 (一)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把 握产业变革趋势,聚焦我省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和未 来产业培育,对重大科学前沿或重大产业前瞻问题进行超前部 署,遴选顶尖的领衔科学家,组织若干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力争 通过3-5年左右的努力,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成果,形成一批变革 性技术,引领产业集群发展成为创新集群(具体申报通知和项目 指南另行发布)。 (二)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分为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 秀青年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三个类别。专题项目鼓励和引导 广大青年科技人员瞄准我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重大需求,面 向世界科技前沿和未来产业制高点开展创新研究,培养一流人 才、创造一流成果,为我省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现创 新驱动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1.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能进入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人 选等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为目标,支持省内优秀青年科研人才面 向江苏和国家需求开展创新研究,造就拔尖人才,培育创新团队, 显著增强我省基础研究的影响力和若干重要科学领域的自主创 新能力。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 龄不超过 40 周岁[1981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在其研究领 域有明确的学术建树和国内外影响,并主持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科 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 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973 计 划青年科学家专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国家优 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得申报该类 项目。 2.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在已验收通过的省青年基金资助的 科研人才中,遴选部分课题研究已取得标志性成果、发展潜力较 大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予以持续支持。标志性成果主要指学科 领域重大突破、代表性论文和重要的专有技术如专利等。省优秀 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2020年按照合同要求按期验收的青年基金项目, 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或超额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 经费使用规范,验收材料完整齐备。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973计划青年科学家专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的不再支 持。 3.青年基金项目。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 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刚开始从事创新创业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 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 青年基金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 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 不超过38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级及 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 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三)面上项目。以获得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着 眼于总体布局,凝聚优势力量,注重学科交叉融合,激励原始创 新,提升我省基础研究整体水平。面上项目每项省资助经费不超 过10万元,实施期为3年。 申报条件: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 称,以及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组织方式 1.项目由各市、县以及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审 查并推荐申报,在宁省属单位的项目由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部 省属普通本科高校项目申报由各高校负责审核并自主推荐。其他 高等院校按照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地科技部门负责项目审核推荐 及立项后管理等事宜。各县(市)、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组织申报 的项目,须先经设区市科技局统筹协调后再单独直接报省。 2.各市、县以及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所推荐各类项目中,医院项目应控制在所报该类项目总数30%以内(部省 属普通本科高校项目直接报省,不计入各地项目总数)。鼓励和 支持企业开展原创研究,建有企业重点实验室的单位可增加1项 面上项目申报名额。 3.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采取择优推荐方式,推荐数 (见附件 2)。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本部门当年 按期通过验收的青年基金项目数 25%比例择优推荐申报(部省属 高校项目由各高校自行组织推荐),已结题青年基金项目纸质材料 与优青申报书一并报送。青年基金项目不限制推荐名额,2019 年 和 2020 年已连续 2 年申报青年基金项目但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 人,暂停 1 年青年基金项目申报。 4.本计划项目申报受理截止前,有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超过 合同规定实施期2年以上应结未结项目(2015年及以前立项项目) 的单位,按照应结未结项目数核减 2021 年该单位省自然科学基金 面上项目推荐数量。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江苏境内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 从其实际工作、并有固定劳资关系的所在工作单位申报,不得通 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 2.本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项目申请人需按照项目指南 要求(见附件 1),选择相应的条目进行申报;面上项目不设指南, 申请人自由选题申报。所有项目研究方向按省基金申报代码要求 填写(申报代码见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首页)。 3.本年度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将主要针对我省产业技术领域关 键核心技术突破的重要科学问题,围绕项目的目标导向、申报人 研究能力和水平、项目前沿性与创新性、研究基础与保障等方面 进行遴选。申请人需准确把握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的要求,面向 我省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凝练科学问题,突出 需求导向和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项目原 则上不予支持。 4.有其它的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本计划的 面上项目或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在本计划内,同一项目负责人 本年度限报 1 个项目;有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除在研面上项目负责人可申报本年度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 外);同一研究人员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 数不超过 2 项。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 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项目。 5.申报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应 符合基础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 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凡涉及 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的研究,应严格遵守国家生物安全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 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6.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 号)和《关于进 一步压实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的科研作风 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的通知》(苏科监发﹝2020﹞319 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 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 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 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 划项目。 7.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江 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 科技规〔2018〕3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审 核工作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 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 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 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 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 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 流于形式。省科技厅将会同驻厅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 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8.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 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 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16号),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 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 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 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国科发监〔2020〕360号) 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 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省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 严肃处理。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 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项目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并填写《项目附件审 查表》,申报材料附件1-3不再在网上填报上传。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 上报送(网址:http://kjjh.jspc.org.cn)。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 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本年度获立项项目将在省 科技厅网站(http://kxjst.jiangsu.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 不再另行通知。 3.各项目主管部门将申报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随 同项目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 址: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4.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6日17:30, 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陈钟文 喻梦伊 电 话:025-85485899 025-85485897 联系人:省科技厅社发处 范 军 孙 彦 电 话:025-83616056 025-83363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