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 “一区一中心”联动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南京市科技局

政策级别: 市级

发布日期:2022-07-01

截至日期: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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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浦口、溧水区科技局,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宁委发〔2022〕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动南京国家农高区、南京国家农创中心协同发展,依据《关于推动“国家农高区和国家农创中心联动建设、融合发展、资源共享”实施细则》(宁科规〔2022〕12号),组织开展“一区一中心”联动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 实施共性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一区一中心”主导产业关键技术问题,鼓励“一区一中心”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智慧农业、生物农业、功能农业、农业智能装备等重点领域,开展协同攻关,突破关键核心技术。

2.加快农业农村科技成果转化。针对“一区一中心”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围绕智慧农业、生物农业、功能农业、农业智能装备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科技成果应用示范,加快农业农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申报要求

“一区一中心”联动专项分为共性关键技术协同攻关项目(代码7301)、农业农村科技成果应用示范项目(代码7302)两类。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在“一区一中心”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完成项目。

2.每个项目均由“一区一中心”内单位合作申报,且申报双方应具备一定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3.申报单位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市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未按期验收、未通过验收、项目被中止的不得申报。

(二)项目基本要求

1.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发展前景、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项目有较高的创新性,切实可行,合作双方事先对知识产权归属和产品商业化计划达成一致。

3.项目应阐述合作双方在项目中的贡献和分工,并体现双方利益的平衡。

4. 项目合作双方就合作项目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合作协议等文件应规范且信息齐全有效,双方职责分工及知识产权条款具体明确。申报阶段企业可暂时提供合作意向书,但在获得立项前必须提交正式合作协议。

三、组织方式

共性关键技术协同攻关项目和农业农村科技成果应用示范项目,按照竞争择优方式组织,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资助经费每项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申报单位自筹资金与申请资金比例不低于1∶1。

四、相关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2. 区科技局和“一区一中心”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

3. 申报单位须账证齐全、资料完整,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一经查实,三年内取消其项目申报资格。

4. 申报材料中出现的审计单位需对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对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审计单位,一经查实,市科技局将不再采信该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5. 项目申报严格按照《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宁科规〔2022〕1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有应结未结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新项目;有在研项目的单位,在项目结题前原则上不得申报同一类型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

五、提交时间与地点

1.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先在“宁企通”平台(http://nqt.nanjing.gov.cn/)激活企业账户并登录,填报项目信息表,上传所申报项目类别相对应的申报书和相关附件材料;再以申报单位管理员登录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49.65.0.222/)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企业申报账号可实时查询项目申报进度。

2. 经项目主管部门(选择区科技局)审查、市级部门审核通过后,按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统一用A4打印或复印,按申报书封面、项目信息表、信用承诺书、项目申报书正文、附件材料顺序左侧装订,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按要求签章齐备。

3. 项目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7月1日—7月29日17:30,申报材料送达截止时间为8月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

4.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  方理国  68786270;

(2)申报材料受理:

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郁 勇  68505234

陈 然  68505761;

(3)技术咨询:

“宁企通”平台咨询  68505888

科技计划系统申报 84810000-8839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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