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栖霞区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南京市栖霞区科学技术局

政策级别: 区县级

发布日期:2021-03-19

截至日期: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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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南京市-栖霞区

各街道、高新区、南大科学园,各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21〕1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现开展2021年栖霞区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在栖霞行政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省、市、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或 申请)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4、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5、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6、企业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

7、2020年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已进行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申报或已通过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二、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登录南京市栖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系统

(qxqgqpy.51kjdata.com),在线填写并下载打印《栖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同时提供并扫描上传以下证明材料:

1、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企业入库申报材料提交日期前三个月内的任一个月有明确的税务机关名称和税种名称的税收完税证明或缴税付款凭证、已进行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申报凭证或已通过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凭证(截图)。

2、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3、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4、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5、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两个会计年

度的财务报表以及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印的近两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应填报的所有附表))、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表以及截止申报日上月止的财务报表。

三、申报程序

1、企业申报。企业与所属街道、园区联系,由街道、园区开放申报权限,提供用户名密码。街道、园区高企入库工作联系表见附件3。企业网上申报经审核后打印,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与申请表所填内容对应)。申报材料按照装订顺序胶装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提交到街道、园区。

2、街道、园区初审。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由街道、园区审核盖章后填写《栖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汇总表》(附件2)汇总报送区科技局。

3、专家评审。区科技局组织专家按照申报条件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专家评价表即打分标准见附件4,区科技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拟入库企业名单。

4、公示与入库。区科技局对拟入库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其中2020年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拟入库企业需在入库公示结束前取得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此类拟入库企业如果在入库公示结束前未取得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不予入库。

5、入库奖励。对注册和纳税在我区的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进行奖励。注册在龙潭街道、栖霞街道和西岗街道的入库企业纳税可以在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四、截止时间

2021年栖霞区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南京市2021年最后一批受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日所在月的25日17:00。各街道、园区于3月26日、4月27日、5月27日前,以及南京市2021年最后一批受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截止日所在月的27日前,分别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科。

五、工作要求

各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贯彻落实栖霞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培育计划的组织申报工作,严格做好上报材料的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附件齐全,提高申报质量,为完成全年高企考核任务打下扎实基础。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联系人:栖霞区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科

许文婷 85552983   

王济祥 85551310

蒋新胜 85551352 

联系地址: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中心六楼68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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