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关于启动2021年度鼓楼区企业专家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南京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策级别: 区县级

发布日期:2021-03-19

截至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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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南京市-鼓楼区

各驻区企业: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委发〔2021〕1号)、《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印发<南京市企业专家工作室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宁人社规〔2021〕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启动鼓楼区区级企业专家工作室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引进对象

企业专家工作室引进对象为海外相关领域领军人才,领衔企业重点项目研发和人才梯队培养。市级企业专家工作室从区级企业专家工作室中择优产生。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企业应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属产业领域符合我市主导产业和八大产业链,或为规上工业企业,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申报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800万元以上,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或近3年每年销售收入增幅达15%以上;

(2)符合江苏省“双创人才”企业创新类相关申报要求。

2. 企业专家工作室引进的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申报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申报前在我市工作累计不超过2年,引进后能在申报单位连续全职工作3年以上,申报单位给予年薪不低于30万元(税前);

(3)专家在企业领衔承担明确具体的研发项目,项目研发周期不超过3年,且完成后具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同时培养出相应技术骨干。

3. 设立院士工作站、省级以上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国家重点人才工程、省“双创计划”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的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备案新型研发机构等申报企业专家工作室的,综合评价时予以倾斜。

4. 已获得南京区级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原则上不再纳入区级企业专家工作室申报对象。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D类及以上人才,申报时学位、职称可放宽至硕士或副高。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依据通知内容,结合企业专家自身情况,对照条件,逐条梳理,如实填报。

(二)区级遴选。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区人社局将委托第三方评估专业评估机构开展资格审查、走访调查及组织评议,会议确定区级企业专家工作室名单。

(三)公示公布。对经遴选拟确定的区级专家工作室名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为7天。

(四)发文确定。对公示无异议的区级企业专家工作站进行发文确定。

(五)签订资助协议。签订资助协议,并在确保专家实际到位后,开始拨付第一批资金。

(六)区级授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为区级企业专家工作室授牌,同时择优推荐市级企业专家工作室选拔。

四、扶持政策

入选区级企业专家工作室将提供50万元项目资助,资助经费按到岗资助、结题验收6:4的比例分两期拨付。企业专家工作室引进的专家,纳入《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扶持范围,享受相应类别人才安居政策;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有关人才计划、职称评定等。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填写《南京市鼓楼区企业专家工作室申报书》,与附件证明材料合并装订,一式8份,并报送电子文档。纸质材料提交至南京市鼓楼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同时在http://221.226.86.250/rm/wssb_toWssbList.html选择市人社局,选择区(园区)级企业专家工作室申报,用我的南京APP扫描后进行网络填报。所有附件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清晰完整、不得缺页。

(二)申报企业报送区级企业专家工作室的申报材料时间截止6月30日。

联系电话:68730289   

电子邮箱:rsj0029@163.com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49号6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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