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发文单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策级别: 省级

发布日期:2021-01-01

截至日期:202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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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标 指标详情
地区 江苏省
成立日期 早于2019年01月01日
所属领域 电子信息 或者 装备制造 或者 能源环保 或者 生物技术与医药 或者 新材料 或者 现代农业 或者 其他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省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单位,有关单位:

       为传播标准化理念,推动全社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 经营、管理和服务,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 广的标准化经验,根据《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决定 2021 年联合开展省战略性新兴 产业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申报工作。现将试点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 3. 有固定场所,正常开展生产经营 2 年以上。 4. 诚信守法,依法纳税,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健康、 环保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 5. 具备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有专门从事标准化工作人 员,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 6. 已申报过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相同 或相似内容(范围)。

二、申报领域和申报单位具体要求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申报要求 1. 申报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 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等优势产业和 人工智能、新一代网络技术、工业互联网、量子技术及量子通信、 5G、生命科学、空天海洋等前沿高端产业中,当地政府重点支持 的特色产业。开展标准化试点有利于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 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形成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势。通过试点 建设能够构建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 产业增长引擎,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培育,能 够创新标准化工作新模式,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新机制。 2. 申报单位: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地区同行业 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在所申报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具备统筹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的能力;主导和参与过国 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含已立项 项目)。 

(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申报要求 1. 申报领域:教育、养老、家政、文化旅游、体育休闲、金 融、交通运输、物流快递、电子商务、商贸流通、商务服务、医 疗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服务等服务业领域中,当地 政府关心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服务能够体现行业和地域特色, 对行业内其它企业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标准化试点建 设有助于推动服务标准化、品牌化。 2. 申报单位:可以是服务性企事业单位,一定行政区域内的 服务行业、服务企业较集中的区域及区域性综合服务机构,其中 试点区域和试点行业应有统一的管理机构作为组织实施部门。 

(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 1. 申报领域:围绕改善民生、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社会自理 能力的内在需求,结合地区、行业发展特色及优势,重点围绕优 化营商环境、助力疫情防控及推进社会治理等领域开展。开展标 准化试点建设能够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2. 申报单位:具有明确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是由政 府主导、依法承担对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进行管理、规范与协调 等职能的机构或者组织,或是由政府主导、具备与经济社会发展 水平和阶段相适应,保障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等能力,提供 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机构或者组织。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设区市集中上报(2021年1月31日前)。申报单位填写 《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申请书》(具体见附件),附相关证明材料, 报送至所在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有关院校、省级及以上科研单位 推荐申报的项目,可由申报单位直接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各 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将本地区省级标准化试点申报材料汇总(纸质 材料一份,电子材料发送指定邮箱),商请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同意 后,统一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审核论证(2021 年 2 月 1 日—2021 年 3 月 15 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从申报材料是否完整、是否重复申报、是否属申报范围等方面, 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初审通过 的试点项目进行论证。专家组经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和质询答辩 后,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打分。

 (三)项目下达(2021 年 4 月底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 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地区、行业、部门标准化工作开展实际 情况,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确定 2021 年标准化试点项目,下达立项 通知。 四、其它要求 请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将本通知对口传达至本 级标准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辖区内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发展改  革部门,广泛宣传标准化试点建设目的、意义、做法。优中选优 推荐行业、区域内相关单位申报标准化试点项目,优选市级标准 化试点项目、地方党委政府重点项目、党政创新社会治理项目。 做到开放申报试点,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联系人:汤牛明,单位: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 025—68952672,邮箱:674019898@qq.com;缪新,单位:江苏 省发展改革委,联系电话:025—8339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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