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联在线·新闻速递

报道最新产学研动态、政策、成效

[南京]南京中小微企业领到 7000多万元“科技创新券”

发布日期:2016-11-02 消息来源:南京市科委

企业向高校等平台购买科技创新服务,政府来埋单。去年底,南京市在全国率先试点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截至目前,已面向全市范围内259家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7010万元,当年兑现152家企业4840万元。

记者看到,科技创新券比普通名片稍大,上面是发放单位市科委和市财政局,中间为发放数额,从20万元到50万元不等,下面是创新券编号。创新券的背面有详细的用途以及使用方法等。

作为全市科技创新企业的龙头,150多家科技创业家企业领到了科技创新券,总额为3000多万元,占总发放量的近半。江苏指南针导航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卫星导航、卫星通信等相关产品和技术研发、生产的高科技企业。“作为科技型公司,我们每年研发经费都有三四百万元,但由于行业限制,很多服务需要向其他公司或科技平台购买,南京推出科技创新券来贴补企业,太及时了。”公司总经理、科技创业家朱江告诉记者,公司去年同时上马了几个北斗卫星通讯的新产品,包括北斗海上救生系统等,购买了专业公司软件服务,花了20多万元,最后通过申请科技创新券得到兑现,相当于政府为这部分服务埋单。

市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创新券是政府为推动南京市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而设计的一种激励措施。发放对象为:在本市注册的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优先支持列入本市科技创业家等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入驻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及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业创新载体的企业。按照《南京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企业可以用创新券向高校、科研院所、相关科技平台购买科技服务、科技成果以及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相关科技创新支出,相当于现金。包括用于和一些单位合作或自主开展的科技研发、试验研究、产品研制、工艺验证、检验检测、技术转让、专利购买等。企业可向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市科委、市财政局审核后发放创新券。购买科技服务完成后,企业再持创新券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服务中心提出兑现申请,经市科委、市财政局审核后,予以兑现。申请兑现时,企业科技创新实际支出额应不低于创新券金额的4倍。

据悉,今年我市将继续向科技中小微企业发放创新券。科技创新券的有效期为2年,由于去年发放时间较晚,很多企业未来得及兑换,今年可以继续申请兑换。创新券是无偿资助,实行实名制及登记备案制,不得转让、买卖,不重复使用。

545 次浏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