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0-28 消息来源:科技日报
北京峰业电力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峰业)的工作人员最近比较忙碌,随着大量工程的集中开工,工人们休息的时间越来越少。
“工程量从今年年初就一直在增加,从1月份开始已经做了十几个项目。”5月4日,该公司商务部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
1月1日,《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下称《标准》)正式实施。这个被称为“世界最严火电环保标准”给上游环保设备制造企业和工程公司带来了直接利好,2600亿元大蛋糕已经显现。
环保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判断,新标准的实施,将能够带动环保技术和产业市场的发展,形成脱硝、脱硫和除尘等环保治理和设备制造业约2600亿元的市场规模,为火电环保设备供应商和电力环保工程公司带来了新的市场机遇。
环保企业忙起来了
作为江苏峰业科技环保集团子公司(下称江苏峰业)之一,北京峰业主要为大型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脱硝等电力环保工程总承包,项目主要在华东地区。
江苏峰业的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初期,大部分电厂改造工程普遍处于观望状态,加上脱硝电价政策并未明确出台,仍在试点阶段,公司业务并没有明显增长。但最近,工程量开始明显增加,“忙起来了”。
按照《标准》要求,到2015年,国内已运行和新建火电机组要全部安装烟气脱硝设施,以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中要求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减排8%和10%的总体目标。根据中电联测算,我国目前火电装机容量大约是7亿千瓦,其中脱硝机组约1亿千瓦,尚有6亿多千瓦机组需要进行脱硝改造。
“火电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脱销的任务,企业招标项目的数量必然会大量增加,电力环保企业却为数不多,供不应求已经显现。”总部位于上海的另一家电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夏小姐在向本报记者介绍公司业绩时称,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脱硝改造的设备成本或者工程改造项目的价格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下调的可能性很小,反而很可能上涨。
业内人士认为,火电脱硝前景乐观,脱硝市场将会像当初的脱硫市场一样,逐步进入高峰期。“国内的脱硫市场已基本饱和,但脱硝市场去年才刚刚开始,这将是一个非常大的市场。发电厂都在制订改造计划,上游的供应商今年的业务量将会是去年的几倍。”
火电企业资金压力渐显
发改委对安装并正常运行脱硝装置的燃煤电厂给予每千瓦时0.8分钱的补贴,并不能完全缓解火电企业的成本压力,企业改造设备的积极性并不高。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试图联系包括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国家电力集团等五家火电企业,了解企业在脱硝装置改造上的进展情况,企业均未回复。
原能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朱成章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由于近年来煤价上涨过快,电价改革不到位,火电企业一直处于亏损状况。让一个亏损的企业拿钱去改造设施,增加社会效益,而不增加发电量,企业改造设备的积极性不会提起来。”
电力环保工程公司对此却并不担心。他们均表示,《标准》作为国家强制标准一经实施,企业不达标即是违法,而不是靠企业的自觉性。江苏峰业的人士说,火电企业不积极脱硝改造的状况不会持续很长时间,这对电力环保公司来说是个机会。
环保企业期待规范竞争
迫于行政性的硬规定,一些电力企业初期可能会拖时间或者选择一些价格比较低,但不能正常使用的脱硝设备来“装样子”,导致行业内企业无序竞争现象严重。
江苏峰业的工作人员直言:“发电企业为了节约成本,故意压低报价,还要求高质量、各项指标达标,这必然导致环保行业形成恶性竞争,行业越来越萎缩。”
知情人士透露,在火电厂脱硝改造建设中,一些厂商以侥幸心理低价购买设备,不重视产品质量和性能,导致了一大批不能正常使用的环保设施,极大地浪费资源了。
“从长远看,得不偿失。国家对于环保的要求只能愈加严格,一旦脱硝出现问题,主机也会被迫停止,像山西、湖北的某些发电厂已经关停。”上述人士强调。
电力环保企业对于目前市场中存在大打价格战、恶性竞争的情况深感担忧,他们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来规范市场,并希望国家在税收上给予一些优惠政策,扶持电力环保企业的发展。
中电联:火电排污标准不可一味求严 3月末至4月初,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研究室(电力环保与应对气候变化中心)组织相关研究人员对华北、华东、华南、西南等地区共10个电厂进行调研。中国经济时报《能源周刊》采访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研究室(电力环保与应对气候变化中心)主任潘荔。潘荔详解调研情况,并对火电企业是否能够适应新标准带来的变化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答。
中国经济时报:新标准实施已经4个月,目前进展如何?
潘荔:随着新标准的实施,现役火电机组逐渐开始环保设施改造,但进展不是很快,难度较大。火电企业在生产运行、安全保障、经济负担等方面压力陡增。
按照新标准的要求,全国约90%的现役机组需要在两年半的时间内完成达标改造,环保设施改造周期太短,改造范围太大。为达到新修订的标准,一些火电厂必须专门停机改造,这将对已十分紧张的电力供需平衡产生更大影响,影响社会用电安全。
据估算,依据《标准》,现役机组环保改造费用超过2000亿元。国家相关经济政策不到位,企业对压力难以承受,融资困难。火电企业在“十一五”刚刚对除尘、脱硫装置进行了大规模的技术改造,时隔短短几年,又要进行新一轮改造,甚至部分设施要推倒重建,投入产出不匹配。
中国经济时报:《标准》与我国企业目前可采用的技术能力是否匹配?
潘荔:在调研中,企业普遍反映《标准》限值过严,现有的技术能力和水平难以支持。
根据环境保护部2010年颁布的《燃煤电厂污染物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我国的技术要求源于发达国家,但实际上已高于发达国家。目前世界各国一般都是结合自身实际条件和最佳可行技术设定排放限值,实施的是动态控制。《标准》修订后,进一步严于我国制定的最佳实用技术,可谓是严上加严,没有充分地考虑我国火电厂的实际条件。
事实上,我国电力用煤质量较差且极不稳定,平均灰份超过25%,是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的两倍到三倍。即使采用相同的技术,排放浓度也是有差别的,更何况我国的脱硫装置造价很低,环保设施造价也远低于上述国家,设施建设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都有差距。可以说,《标准》要求超出了我国最佳实用技术能力。即便企业采用了最佳的实用技术,进行了整体改造,也无法保证每时每刻都做到达标排放。
中国经济时报:火电企业的亏损是否会影响到他们执行新《标准》的积极性?
潘荔:2011年11月,国家提高了燃煤电厂的上网电价,对于疏导煤电矛盾、缓解电力企业资金压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虽然为鼓励燃煤发电企业落实《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对部分省市的电厂试行0.8分钱的脱硝电价。但0.8分钱并不足以弥补企业在脱硫、脱硝、防尘等装置的改造过程中的投资及增加的运行成本。环保改造的投资和运行成本没有在电价中完全体现出来,这让本已亏损的火电企业雪上加霜。成本问题不解决,火电企业安装环保设备的积极性就会受挫,《标准》中要求的限值就很难达成。
中国经济时报:在实施《标准》的过程中,政府要提供哪些政策支持?
潘荔:政府部门需要继续完善脱硫脱硝电价补偿机制,满足补偿成本增加的要求。
具体来说,一是对供热电厂的供热部分明确脱硫、脱硝价格,对老电厂、硫份高的电厂以及由于客观条件导致脱硫成本高的特殊电厂适当提高脱硫电价,满足成本要求。
二是加快脱硝电价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脱硝电价,将脱硝成本传导到电价中去,鼓励企业建设好、运行好脱硝装置。
三是收取的火电厂排污费要及时且足额用于现役机组环保设施改造。
四是政府部门要综合考虑电力和非电行业的污染物控制要求和效果,合理制定污染控制规划,并正确处理排放控制与成本之间的关系,实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最大化。《标准》作为国家强制标准,应充分考虑国情,采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控制措施,充分考虑合理工期和外部条件,不宜一味追求世界上最严格的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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