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1-02 消息来源:连云港市科技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拓展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进一步落实江苏省关于《加快推动科技资源向苏北集聚的意见》,今年我省在苏北五市开展了科技创新券试点工作。在此背景下,经过前期的工作筹备,10月30日,连云港市公布了2014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券支持名单,该市首次向203家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1880万元。 一、什么是科技创新券 所谓创新券是政府针对中小企业经济实力不足、创新资源缺乏,大学和研发机构没有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动力机制设计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政府向企业发放创新券,企业用创新券购买科技服务后,持创新券到政府财政部门兑现。科技创新券主要发放对象是在我市注册的各类企业,并重点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进行发放。 二、实施科技创新券的积极意义 面对目前科技创业发生难、科技企业成长慢、企业产学研合作能力弱等实际问题。连云港市探索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其重要意义在于: 一是惠及企业面广。目前各类科技计划, 不但对企业的规模、投入、产值都有一定要求,同时还需要企业拥有各种专利和成果。在第一批科技创新券发放过程中,我们取消了这些门槛,因此有40%之前没有承担过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领取到了科技创新券,让中小企业、初创企业、转型企业迈开科技创新第一步,充分体现了政府支持创新的普惠性。 二是实行科技创新支出后补助。创新券可引导上述企业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量力而行,逐步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从财政资金管理角度,该制度确保了发放时的使用预期效果。 三是企业创新活动更加自主灵活。企业可以从自身需求出发,从培养基层研发人员,到开展科技咨询、产学研合作,都是基于自主设计,更有利于加速企业小试、中试和科技成果转化。 四是让全市各类企业平等获得省市科技创新券资金支持。今年省级科技创新券专项经费将面下全市所有企业进行发放资助,下一步,连云港市将争取市级科技创新券专项经费也可以支持到县域企业。 科技创新券作为政府实施财政资金后补助的重要方式,将作为今后科技部门的一项长期和重要的工作加以实施。未来,连云港市将拓展科技创新券的发放类别和范围,例如在产学研合作类、创新奖补类等方向给予资助。同时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实现省、市、县(区)三级资金联动奖补机制,更加有效的发挥科技创新券政策的扶持、引导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形成科技创新的“倍增效应”,助力企业加速发展。